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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院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13   浏览数:次   来源:  

院属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好教育事业统计在学院建设中分析、推演、支撑、保障的重要作用。学院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按时填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方式

1.高职信息采集。以线下电子表格形式进行采集,线下采集数据分为基表、基表(续)两个工作簿,各相关部门根据指标说明及提供计算工具进行采集(详见附件)。    

2.附属中职信息采集。以登录平台直接填报(详见附件

二、采集时间范围

1.时点指标。填写2025年9月1日起的数据,如在校生、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

2.时期指标。填写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三、进度安排

1.布置分工阶段。召开学校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培训会议,启动数据采集工作,完成平台权限设置、数据表项分工等工作。

2.数据采集阶段。各部门将填报的数据表格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纸质材料于10月18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3.数据审定上报阶段。发展规划处于10月25日前完成校验、汇总各部门填报数据,形成数据变动情况说明,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确认数据、按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严格按照布置会要求,精心组织、规范填报、严格审核、依法统计,确保数据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合规性以及数据的准确性。填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发展规划处沟通联系。

联系人:牧其勒 王佳 办公电话:3163210。

附件:

         1.调查制度(指标说明)

         2.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任务分配表

3.基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学校)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2025

4.基表_(续)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学校)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_2025

5.综表_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附设中职班)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_2025

6.周岁计算表

7.各部门、各系部填报项

 

 

 

 发展规划处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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