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6 浏览数:次 来源:
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4-2025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启动我院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平台
数据采集使用教育部提供的数据平台,通过端口连接到学校一站式服务平台进行数据采集。账号为教工号,密码为默认密码Fgc2025@,登录平台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若无法登录,可联系管理员重置。访问路径: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智慧校园→一站式服务平→(链)状态数据→数据填报。
二、采集范围
1.统计时段为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信息数据。财务数据按自然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统计。
2.采集数据分为基础数据(包含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企业等)和专项数据(包含教学运行、实习管理、教材、招生、就业、产教融合、企业协同育人、校企互动、实践基地、信息化、财务产、国际合作交流、学生获奖、学生社团、师资队伍建设、教科研平台建设、职业资格与技能等级证书、宣传舆情、思政教育、培训信息、帮扶协作、产业布局、地方产业布局情况等)。
三、进度安排
(一)启动及基础数据采集阶段
9月26日前完成。召开学校2024-2025学年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工作布置培训会议,启动数据采集工作,完成平台安装调试、数据表项分工、源数据维护及基础数据的填报、提交和审核工作。
(二)专项数据采集阶段
10月15日前完成。下发数据采集填报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各部门开始专项数据的填报审核及提交工作,要确保在10月14日所有数据处于“已审核”状态;同时提交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的数据采集工作确认表(附件2)。
(三)数据审定上报阶段
10月30日前完成。发展规划处审核、修正、汇总各部门填报数据,形成核心数据清单,报学校审定。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确认上报数据,并对本次数据采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
状态数据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管理、考核、通报、奖补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全面及时掌握办学情况、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基础,数据一经提交即为法定数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与管理工作,精心组织、规范填报、严格审核,确保数据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合规性以及数据的准确性。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数据采集工作涉及部门多、人员广,各部门要围绕学校总体部署,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数据采集表中涉及的数据在其他部门时,负责填报的部门应与相应部门加强沟通和交流,参与数据采集的部门要及时提供数据并确保规范有效。
(三)强化学习,确保质量
各部门要成立数据填报工作专班,积极参加专项培训。填报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阅读“表单说明”等内容,深入了解平台操作、数据表解读及常见问题。填报过程中,要遵循先后逻辑、注意数字的值域与精度、数值大小关系的合理性、格式的规范性以及表间引用关系,禁止用往年数据直接粘贴要,所有填写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由各部门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确认签字。
填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发展规划处沟通联系。联系人:牧其勒 王佳 办公电话:3163210。
附件:1.2025年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数据采集工作分工表
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数据采集工作确认表
发展规划处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