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学院各项事业规划设计、资源调控、发展计划实施、管理与督办的综合部门,履行战略规划、综合改革、决策参谋、综合统计、学院办学实力监测等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学院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与编制工作,牵头建设学院统一规划体系,负责各类专项规划、二级部门发展规划与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监测、评价和调整机制,及时掌握规划执行情况,并根据内外部条件变化优化调整规划任务,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三)负责组织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教育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的申报、论证,并提出学院重大发展性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以及分步骤实施方案。负责统筹、指导和组织项目的实施,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评估。
(四)负责对接上级财政、发改、教育、科技等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并做好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立项批复、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等前期工作。
(五)负责学院重大项目库建设工作。参与学院重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改革方案的立项调研、实施论证等工作。
(六)开展学院发展战略研究,牵头研究学院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编制学院的综合改革方案或提出改革建议。
(七)研究分析国家有关职业教育发展形势和政策,了解国内外职业教育的现状、发展趋势和最新动态等,收集、整理党和国家有关高等职业教育和高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为学院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八)负责学院“双高计划”建设和“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的沟通协调和统筹推进。
(九)负责统筹学院双高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分配。
(十)负责学院提升办学层次的规划、筹备、申报、迎评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办学实力监测及分类指导。
(十二)负责学院高职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分析研究及质量年报的撰写、报送等工作。
(十三)负责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上报、分析研究等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网站建设等工作。
(十五)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