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30 浏览数:次 来源:
院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 ( 2024 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4〕 29号)和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学院年报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学院年报
由各部门依据年报框架报送相应的内容、数据、案例和图片,由发展规划处统稿,具体分工见附件1。正文要高度凝练,能够体现本年度该项工作的重点、亮点, 图文并茂,重视定量分析和数据支撑,排版见附件2。
(二)企业年报
1.责任部门及撰写要求。产教融合办公室统筹协调教学系部和校企合作单位完成。有学生及专业的教学系部均需提供不少于 1 份的企业年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投入、专项支持、参与“五金”建设、助力合作院校随企出海等方面的做法、成效和问题,重点展示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特色做法和成效,体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反映企业重要 的办学主体作用。
2.上报要求。企业年报行文格式统一按照学校发文格式。纸质版企业年报封面须加盖企业和学校的公章。
(三)附表填报
附表名称 |
填报责任部门 |
表 1人才培养质量计分卡 |
招生就业处 |
表 2 满意度调查表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招生就业处 |
表 3 教学资源表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网络信息技术中心 |
表 4 服务贡献表 |
招生就业处、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培训管理中心 |
表 5 国际影响表 |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
表 6 落实政策表 |
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产教融合办公室 |
(四)平台数据填报
由相关责任部门登录平台完成,操作方法及要求具体见附件3。
二、相关要求
1.请各部门主要领导和联络员及时进工作群,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分工内容精心组织材料,确保年报内容合规、数据真实。
2.各部门要杜绝数据造假、案例抄袭、图片侵权等,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3.材料报送时间。学校年报相关内容资料、企业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12 月10日,所有材料纸质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到办公楼发展规划处210房间。联系人:牧其勒,联系电话: 3163210/13634723900 ,电子版同发联系人OA 邮箱。
附件:1.学院2024年度教育质量报告编写分工表
2.学院2024年度教育质量报告排版说明
3.学院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平台统计数据填报须知及指标内涵说明
发展规划处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