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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1   浏览数:次   来源:  

院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司局函件《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 ]20号〕及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启动我院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状态数据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及时掌握办学情况、发布质量年度报告、监测重大项目的基础,也是教育部作为对各地职业教育管理、考核、通报、奖补的重要依据。做好状态数据的采集与管理有利于服务学校宏观决策,促进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各填报单位务必将数据填报与我校“双高”建设、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诊断与改进、质量年度报告和办学条件达标等重点工作一起统筹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落实数据采集任务,安排数据采集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数据采集与统计及时准确,数据关系符合教育教学规律。

二、采集范围

统计时段为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信息数据(财务数据按自然年度统计),包含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企业等基础数据,以及教学运行、实习管理、教材、招生、就业、校企合作、学徒制人才培养、校企互动、实践基地、信息化、财务资产、国际交流、学生奖助、学生社团、师资队伍建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宣传舆情、思政教育、培训等专项数据。

三、平台版本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本次平台数据采集使用教育部提供的数据平台,以通过端口连接到学校一站式服务平台,实行网络化即时数据采集。访问地址:学校一站式服务平台——业务直通车——(链)状态数据,进行填报。

四、时间安排

1.9月10日起,启动数据采集工作,平台安装调试,下发任务分解表和数据表。

2.9月15日前完成数据源表采集工作。

3.9月25日前,各部门组织完成本部门的数据采集、汇总、审核及上报工作。

4.9月28日前,发展规划处完成全校数据的汇总、审核与修正。

5.10月10日前,上传教育部数据平台。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新状态数据平台所采集数据涉及教育部各相关司局,各部门应当强化学习讨论,统一思想,实现数据采集口径理解一致。数据一经提交即为法定数据。

2.分工负责。根据状态数据平台的采集填报要求和我院去年以来人员配置、部门设置等变动情况实际,将采集填报各原始数据表的任务分解到各教学单位和部门。请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尽快让采集填报人员,进入数据采集群,以便及时联系沟通(数据采集群二维码见附件1)。

3.精心组织。请各部门按照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分工表(见附件2)的安排,务必摸清家底,据实填报。

4.规范填报。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填写前,要认真阅读状态数据平台各分项表格表头的注释和说明,各分项表格间相关联的数据要前后一致,禁止用往年数据直接粘贴。上传部门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所有填写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由各部门领导审核把关。

5.填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发展规划处联系咨询。联系人:牧其勒  电话:316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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